通知公告
河南科技大学图书馆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河南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附件1),结合我馆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复试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名单和复试方式
(1)复试学生名单见附件2,随机抽取学生复试顺序。
(2)复试小组名单见附件3,随机确立分组名单。
(3)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三、复试专业、内容及时间安排
1、考生设备测试(2020年5月10日,具体时间通知到学生个人)
本次网络远程面试环节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所需设备及环境条件:
(1)要求考生提前登陆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熟悉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
(2)要求独立、安静、明亮的房间,网络稳定良好;
(3)采取双机位的模式进行复试。要求考生准备2台带摄像头功能的设备。其中1台笔记本或台式机为考试端,位于正前方(前方背景为墙壁)。另外1台智能手机为监控端,位于侧后方45°方向。
网络远程笔试环节采用钉钉云课堂功能,所需设备与环境与上述要求相同。
2、资格审查(2020年5月11日-5月12日)
复试考生须提供以下清单扫描件: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应届生: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非应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对于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证明章的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
(5)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因疫情防控无法盖章的,可先提交有效成绩,待入学时再补交盖章的成绩单,如与原提交成绩不一致,将取消录取资格。
(6)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上述清单扫描件电子版于2020年5月12日前发送到以下邮箱:
zixun@haust.edu.cn
上述清单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待开学后核验并上交,弄虚作假者,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3、网络远程复试
(1)专业课放入专业素质与能力环节,专业英语放入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环节,与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构成网络远程面试。其中专业素质与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
(2)面试时间安排:2020年5月15日15点。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双机位模式。
(5)每个考生的面试过程不少于20分钟。
四、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总成绩由复试面试成绩构成。
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专业素质与能力成绩。
五、录取规则
考生的综合成绩是拟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拟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六、其它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因此,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3、考生在复试前须对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和备用钉钉会议系统进行测试。
4、体检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河南科技大学图书馆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
附件1:
河南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为确保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促进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样化考查方式方法,德智体全面衡量,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1;学科招生计划较少且生源充足的,可适度扩大复试差额比例,做到优中选优。
4.坚持扩大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自主权,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符合国家政策和学校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自主确定复试和拟录取名单。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复试安全。
6.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和有关同志参加,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成立若干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导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复试小组在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有关复试项目的考核工作。
三、工作程序
1.制定并公布复试工作方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并于规定时间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2.确定并通知复试考生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将复试考生名单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并逐一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同时确认复试考生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提醒考生查看学校与学院的相关通知和复试工作方案。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3.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审查材料包括:所有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应届本科生(包括本校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入学时提交审查),非应届本科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对于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需核查《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各学院资格复查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复核都要签署复核意见,谁签字谁负责。
4.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为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通知和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分批复试,各批次复试的复试程序和复试项目应相同(试题不得相同)。
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的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5.报送复试结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结果经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汇总、审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7.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上报拟录取库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信息库。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项目
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项目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与能力以及同等学力加试等,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还需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的考试,所有项目均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安排,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贯彻立德树人的育人目标,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放在研究生复试的首要地位。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
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综合能力进行测试,同一学科(专业)问题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专业素质与能力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体现个性化和专业特色。
(1)专业素养,同一学科(专业)问题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同等学力加试
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不予录取。
(1)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专业素质与能力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
(2)其他专业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专业素质与能力成绩。
五、调剂工作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当年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拟调剂生源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附精准调剂要求),经批准后由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对外发布调剂信息。研究生院将申请调剂到我校的备选考生信息库转发给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及时将选定的调剂考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向考生发复试通知。同时,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并组织调剂考生复试。
对申请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报考我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外校调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积极协助报考本单位未被录取的考生做好调剂工作。
六、拟录取
考生的综合成绩是拟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1)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综合成绩= (初试总成绩/5) ×60% +复试总成绩×40%;(2)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综合成绩= (初试总成绩/3) ×60% +复试总成绩×40%。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复试工作的重要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研究生复试工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并进行现场巡视,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复试工作有序进行,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
2.遴选高素质人员,严格管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3.完善复试工作方案。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复试办法要求,并借鉴自划线高校加强复试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根据本单位办学特色、专业要求等情况, 提出复试要求(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完善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4.强化复试考核。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对复试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5.加强保密工作。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要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命题、评卷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未经许可,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将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对外泄露,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各类内部信息、统计数据,不得在复试成绩公布前私自查询考生成绩并提供给他人,不得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前将初步结果透露给他人;复试小组成员不得接受考生的任何咨询以及对考生进行辅导;考生复试结果不得通过网络传递,不得让无关人员代为送交。
6. 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7.做好复试过程记录及复试材料的保管。录制的音频及视频文件与复试材料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存档备查,直至考生毕业(未录取的考生保留1年)。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1.招生计划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教育质量、科研经费、生源状况、招生导师数和培养能力等情况进行确定。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总量。
2.拟录取类别
根据国家规定,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复试期间,全日制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证明材料,完成调档、协议签订事项,非全日制考生只需提供政审证明材料、协议签订事项。
(1)全日制研究生
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
(2)非全日制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监督和争议处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复试督查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开展本单位研究生复试督查工作。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网站上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对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等重要信息都要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部门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3.如有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疑问或申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负责解释或受理,对解释或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考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十、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379-64231373
邮箱:yzb@haust.edu.cn
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1日
附件2:
2020年图书馆学专业复试名单
河南科技大学图书馆
二零二零年五月八日
一、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120501 | 图书馆学 | 345 | 49 | 49 | 74 | 74 |
(1)复试学生名单见附件2,随机抽取学生复试顺序。
(2)复试小组名单见附件3,随机确立分组名单。
(3)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三、复试专业、内容及时间安排
1、考生设备测试(2020年5月10日,具体时间通知到学生个人)
本次网络远程面试环节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所需设备及环境条件:
(1)要求考生提前登陆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熟悉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
(2)要求独立、安静、明亮的房间,网络稳定良好;
(3)采取双机位的模式进行复试。要求考生准备2台带摄像头功能的设备。其中1台笔记本或台式机为考试端,位于正前方(前方背景为墙壁)。另外1台智能手机为监控端,位于侧后方45°方向。
网络远程笔试环节采用钉钉云课堂功能,所需设备与环境与上述要求相同。
2、资格审查(2020年5月11日-5月12日)
复试考生须提供以下清单扫描件: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应届生: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非应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对于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证明章的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
(5)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因疫情防控无法盖章的,可先提交有效成绩,待入学时再补交盖章的成绩单,如与原提交成绩不一致,将取消录取资格。
(6)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上述清单扫描件电子版于2020年5月12日前发送到以下邮箱:
zixun@haust.edu.cn
上述清单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待开学后核验并上交,弄虚作假者,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3、网络远程复试
(1)专业课放入专业素质与能力环节,专业英语放入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环节,与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构成网络远程面试。其中专业素质与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
(2)面试时间安排:2020年5月15日15点。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双机位模式。
(5)每个考生的面试过程不少于20分钟。
四、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总成绩由复试面试成绩构成。
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专业素质与能力成绩。
五、录取规则
考生的综合成绩是拟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拟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六、其它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因此,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3、考生在复试前须对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和备用钉钉会议系统进行测试。
4、体检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河南科技大学图书馆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
附件1:
河南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为确保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促进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样化考查方式方法,德智体全面衡量,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1;学科招生计划较少且生源充足的,可适度扩大复试差额比例,做到优中选优。
4.坚持扩大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自主权,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符合国家政策和学校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自主确定复试和拟录取名单。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复试安全。
6.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和有关同志参加,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成立若干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导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复试小组在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有关复试项目的考核工作。
三、工作程序
1.制定并公布复试工作方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并于规定时间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2.确定并通知复试考生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将复试考生名单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并逐一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同时确认复试考生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提醒考生查看学校与学院的相关通知和复试工作方案。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3.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审查材料包括:所有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应届本科生(包括本校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入学时提交审查),非应届本科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对于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需核查《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各学院资格复查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复核都要签署复核意见,谁签字谁负责。
4.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为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学校复试通知和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分批复试,各批次复试的复试程序和复试项目应相同(试题不得相同)。
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的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5.报送复试结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结果经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汇总、审定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汇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7.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上报拟录取库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信息库。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项目
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项目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与能力以及同等学力加试等,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还需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的考试,所有项目均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安排,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贯彻立德树人的育人目标,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放在研究生复试的首要地位。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
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综合能力进行测试,同一学科(专业)问题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专业素质与能力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体现个性化和专业特色。
(1)专业素养,同一学科(专业)问题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同等学力加试
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不予录取。
(1)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专业素质与能力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
(2)其他专业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专业素质与能力成绩。
五、调剂工作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当年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拟调剂生源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附精准调剂要求),经批准后由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对外发布调剂信息。研究生院将申请调剂到我校的备选考生信息库转发给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及时将选定的调剂考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向考生发复试通知。同时,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并组织调剂考生复试。
对申请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报考我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外校调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积极协助报考本单位未被录取的考生做好调剂工作。
六、拟录取
考生的综合成绩是拟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专业计划招生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1)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综合成绩= (初试总成绩/5) ×60% +复试总成绩×40%;(2)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综合成绩= (初试总成绩/3) ×60% +复试总成绩×40%。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复试工作的重要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研究生复试工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并进行现场巡视,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复试工作有序进行,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
2.遴选高素质人员,严格管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3.完善复试工作方案。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复试办法要求,并借鉴自划线高校加强复试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根据本单位办学特色、专业要求等情况, 提出复试要求(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完善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4.强化复试考核。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对复试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5.加强保密工作。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要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命题、评卷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未经许可,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将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对外泄露,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各类内部信息、统计数据,不得在复试成绩公布前私自查询考生成绩并提供给他人,不得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前将初步结果透露给他人;复试小组成员不得接受考生的任何咨询以及对考生进行辅导;考生复试结果不得通过网络传递,不得让无关人员代为送交。
6. 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7.做好复试过程记录及复试材料的保管。录制的音频及视频文件与复试材料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存档备查,直至考生毕业(未录取的考生保留1年)。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1.招生计划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教育质量、科研经费、生源状况、招生导师数和培养能力等情况进行确定。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总量。
2.拟录取类别
根据国家规定,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复试期间,全日制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证明材料,完成调档、协议签订事项,非全日制考生只需提供政审证明材料、协议签订事项。
(1)全日制研究生
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
(2)非全日制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监督和争议处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复试督查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开展本单位研究生复试督查工作。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网站上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对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等重要信息都要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部门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3.如有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疑问或申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负责解释或受理,对解释或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考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十、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379-64231373
邮箱:yzb@haust.edu.cn
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1日
附件2:
2020年图书馆学专业复试名单
姓名 | 考生编号 | 身份证号 | 英语 | 政治 | 业务课一(图书馆学概论) | 业务课二(信息资源管理) | 总分 |
陈文娣 | 104640410140439 | 130###########1521 | 67 | 70 | 135 | 140 | 412 |
杨嘉敏 | 104640410140152 | 320###########5823 | 75 | 81 | 101 | 123 | 380 |
二零二零年五月八日